5月18日,江苏省高院和南京市中院的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南京市建委,寻求协调解决一起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案的执行。案件的当事方,南京五星高能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简称高能公司),似乎迎来了11年生死挣扎之后的新生希望。
这家当年江苏省最大民营企业(高能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公司,自1996年以后,就再也没有开发出一套商品房。它唯一的业务几乎就是和南京市白下区的两家官办企业打官司。
10年马拉松式的连环诉讼,胜诉4年得到的依然是“法律白条”。高能公司寻求项目重启的最大希望却来自于政府部门的行政协调。
“联建案”十年未结
南京太平路西,距秦淮河、夫子庙和商业中心新街口不远的西一新村,在几栋高层住宅楼间,将拆未拆的危旧房静立,斑驳的栅栏里,临时搭建的棚屋与垃圾场间杂。
这里是高能公司东王府园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停工十多年后的工地,南京华丽市区中的一片“癞头斑”。
从1984年开始创业的薛频,以通讯和高科技行业起家,一度缔造了江苏省最大的民营企业高能集团,1992年踏入房地产行业,不想如今却困顿至此。
1994年5月,南京市白下区政府旗下的两家企业——白下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南京通达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公司——(下简称白下公司)与高能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由白下公司提供项目相关的政府审批文书和证照,高能公司负责投入土地出让金和相关建设运营资金,开发东王府园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实际上,白下公司在1990年就取得相关批文,但一直未启动该项目。合作协议还约定高能公司向白下公司支付1980万的保底利润(含部分费税)。这种形式的合作,在早期房地产市场颇为常见。
此后,工程启动,项目规划建设10栋住宅楼,其中两栋为安置拆迁户的复建房。后因重新立项、规划调整和拆迁难等原因,工程拖延,双方又在1996年1月签订<补充协议>。1996年,高能公司建好其中4栋商品房,并对外发售。但此后,双方发生矛盾。
白下公司指责高能公司先建商品房,不建复建房,引发拆迁户上访。而高能公司则叫屈说是对方违约在先,白下公司提供的建设方案设计存在消防通道不足、实地面积与协议阐述面积差距巨大、复建房规划严重压线等问题,且对方仅交付了4栋商品房的证照,拒绝交付包括复建房(01、02幢)在内的其他施工证照,导致项目停工。
1997年,高能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下公司按协议交付其余6栋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照、凭证和审批手续,并赔偿损失6000多万元。
1999年,江苏省高院一审判决认定白下公司未及时交付证照导致无法建房,也使拆迁户无法及时安置。法院同时又认为高能公司“以对方未交证为借口拒不建房,亦有过错”。法院判决白下公司依约交付相关证照,并赔偿原告损失600多万元,但对于01、02两幢复建房的证照,判决并未涉及。
高能公司对此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6月,最高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裁定“发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江苏省高院未依该裁定重审,而将案件交由南京市中院作为一审案件审理。到2002年4月,南京市中院作出判决,高能公司再次上诉。同年12月,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被告向高能公司交付包括01、02两幢复建房在内的相关证照和项目前期批文原件,并赔偿损失近800万元。
但是,拿到判决之后近4年,执行却遥遥无期。而在另一条战线,南京市白下区拆迁安置办公室(下简称白下区拆迁办)起诉高能公司的官司也从1999年开始,一直打到现在还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