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职工
工资连续四年两位数增长。然而,许多百姓感觉自己的
工资增长与统计数据有差距。
劳动保障部劳动
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7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对此进行了解答。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2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12422元,到2006年达21001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12.0%,是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实际
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
“不管是在哪一类企业,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都有增长。”邱小平分析,造成百姓对
工资增长的感觉与统计数据存在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工资总额和平均
工资是一个统计概念,职工
工资总额和平均
工资增长并不意味着广大职工的
工资都能够按照同样的水平增长。必须看到,在职工
工资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正逐步扩大。
“一部分高收入人群的
工资快速增长会直接拉高职工
工资总额和平均
工资增长数字,从而有可能掩盖低收入职工
工资增长缓慢,甚至有的职工
工资水平相对下降的实际情况。”邱小平指出。
近年我国住房、医疗、教育等
消费价格上涨,增加了职工家庭
消费支出,一定程度上抵消了
工资增长效果,有可能造成低收入职工对
工资增长感觉不明显,
工资涨了,相应
消费支出也增长了。
另外,我国现行的
工资统计范围只是城镇国有、集体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没有包括
工资水平一般偏低、增长较慢的私营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
邱小平透露,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
工资立法中,已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内容。
“我们将通过深入研究论证,在
工资立法中制定具体的规范意见。”
邱小平说,劳动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
工资分配应按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邱小平还透露,我国正在研究探索对
垄断行业平均
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
邱小平说,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资效益挂钩方案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