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此规定用心良苦。据《新民晚报》报道,上海市国有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平均为4.6倍,个别企业经营者收入增加,职工收入下降。
如果企业效益增长后,经营者收入增加而职工收入下降,按照企业职工总体工资进行统计,说不定收入下降的职工工资,反而被“平均”增长了。事实上,职工工资会因不同地区、行业差别、员工和管理层之别存在差异,而平均工资则掩盖了这种差异。
工资增长在数字上被“平均”,不仅损害分配公平,也严重侵害职工的权益。因此,千万不要让职工工资被管理层工资给“平均”了,要真正将工资增长的好处落实到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