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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八月券商佣金收入超1100亿 将转入常规监管
2007年8月31日 11:04:28 源自:上海证券报 〖

今年8月份,深沪两市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额环比增长近6成,为券商带来佣金收入195亿元。1—8月,券商累计佣金收入已突破了1100亿元大关。

经历7月份的短暂低迷之后,8月份股市活跃程度几乎恢复到了6月份的水平,这使券商的经纪业务收入再度大幅增长。据统计,8月1日至8月30日,沪市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额为4.08万亿元,深市股票基金权证成交额为2.17万亿元,两市股票基金8月共成交6.25万亿元,日均成交额为2840亿元。据此计算,8月份两市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额为6.53万亿元,较上个月增长约58%,约为6月份7.38万亿元的9成。如果按照1.5‰的佣金比例计算,全国券商8月份佣金收入大约为195亿元,比7月增加了约71亿元。

统计数据还显示,今年前8个月,沪深股票基金权证累计成交额为37.84万亿元,按此计算,前8个月全国券商累计佣金收入高达1135亿元。若保持这种增速,今年全年券商佣金累计收入将有望突破1700亿元。据悉,目前全国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约有104家,这意味着前8个月平均每家券商佣金收入逼近11亿元,全年佣金收入将高达16亿元。

此前有研究机构预计,今年两市日均交易额将维持在1500至2000亿元,下半年日均交易额在700至1600亿元,相当于上半年的30%至70%。在这种相对谨慎的预期下,全年交易额将在36.3—48.4万亿元之间,同比增长2.2—3.3倍。但是,目前股市表现已经远远超过这种预期,前8个月的成交量已经完成了该报告所预测的全年水平。

招商证券则认为,国内券商经纪业务能够持续、稳定的保持高增长,这种高增长不是由于火爆的市场决定,而是由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的增速和增长空间决定的。预计随着未来两年内股票市场的大扩容、证券市值的快速增长,券商的经纪业务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创新试点和规范类券商评审结束 监管转入常规

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工作已于28日圆满结束,证券公司将按照新的分类监管办法转入常规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在北京召开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工作总结座谈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和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协会黄湘平会长主持。

实施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是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根据业内的呼吁与建议,作为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其他各项措施相配合同步设计、同步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行业普遍面临困难的情况下,鼓励有一定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较好并具备创新能力的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和组织创新,谋求发展。

2004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证券公司创新试点工作的基本框架和基本要求,8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启动了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的评审工作,2005年4月又启动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

截至2007年8月底,协会共受理了38家公司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评审申请,召开了十六次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会议,评审产生了29家创新类证券公司;受理了51家公司的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请,召开了十四次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会议,评审产生了31家规范类证券公司。

从三年多的实践来看,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圆满实现了其工作目标,为综合治理期间促进证券行业的规范发展,推动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有力地配合了证券公司摸底核查工作,在督促整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夯实资产质量、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和第三方存管工作等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促进证券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升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二是通过评审分类,实现了把行业内优质的和比较好的证券公司选拔出来的目标,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业务规模、市场份额等指标均居于行业前列,从正面树立了证券行业的社会形象,客观反映了证券公司的信誉状况。

三是增强了证券公司的创新意识和动力,一批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先后通过参与风险证券公司处置,实现了公司规模的扩张,扩大了经营规模,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还积极进行业务创新,推出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汇资产管理专项理财计划、权证创设、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新产品。

四是通过设立量化的硬性指标,建立了比较科学、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资产质量、业务风险、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建设、合规经营、创新能力等方面对证券公司进行评价,也为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五是建立了创新试点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渠道,提高了证券行业的公开透明度。

证券公司评审始终贯彻源自于行业、用之于行业、行业自身居于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和风险内控水平进行客观评价,是证券行业通过自律方式倡导规范经营,促进业务创新,树立社会信誉,提高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认识的有益尝试,探索了行业自律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评审工作推动了证券行业合规经营意识水平的提高,通过评审促规范,使证券公司深刻反思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转变经营理念,改进管理机制,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促进了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证券行业是具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规范发展能力的行业,体现了行业良好的专业水准、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在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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