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正在济南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说,今后要进一步优化
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从严掌握对
专利等技术性案件的指定管辖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受理著作权、商标等
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集中一些特殊类型
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
曹建明介绍说,2001年以来,我国
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中级以上法院普遍建立了
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配备、培养了一大批能够胜任
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法官。
知识产权审判管辖布局更加合理,在坚持
知识产权案件适度集中管辖的同时,及时调整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目前全国经指定具有
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69个、38个和43个,经批准可以审理部分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达到40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