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时一地的特殊情况,而是现行“一国两制”养老保险制度不公平的一个缩影: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一月的工资计发。直接导致企业工人的退休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退休金。
广东某市企业高工叶其寿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7月,当地部分企业副高职称的退休专家养老金最低约为930元,仅相当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清洁工的一半。企业员工养老金的低微已经到了危及公民基本生存的地步。2005年初,来自上海85家国企的467名退休高工,养老金水平维持在1000元左右,普通工人和边远落后地区国企员工的退休金更低,有的甚至连机关事业单位普通人员退休金的零头都不到。
我国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恢复个人养老账户制度,个人收入和个人养老金账户积累都没有完全跟个人贡献挂钩,现行的企业员工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政策,本身就蕴涵着巨大的不公平。
在未来20年内退休的员工,都不应只按其缴费水平来计发养老金,而应该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退休金标准计发。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的部分,应该由政府补贴。只有一参加工作就已开始享受市场化薪酬并且同期开始个人养老账户积累的员工,未来养老金跟个人账户(即个人贡献)直接挂钩才是公平合理的。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