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意外,创业板可能将于4月初推出。有权威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如上表述。此前,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刚刚表示,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在内的创业板主要规则和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完成。这也表明,创业板推出已屈指可待。
据证券日报报道,经过多次修改的《创业板上市发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降低了门槛。原来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企业上市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中的一个即可:企业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但在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又增加了一个标准,即企业只要最近一年盈利即可,没有具体的数量考核。但要求企业必须是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考核指标是企业每年的销售收入增长。
可以看出,新增加的第三个标准再次降低了创业板企业的上市门槛,以便能让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
据悉,为了保证创业板企业的发行质量,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将设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创业板咨询委员会。
据了解,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将由证监会聘任,委员应当不少于35人,由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组成。
此外,证监会要求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证券交易所聘任,委员将从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聘请。但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没有表决权,其专业咨询意见对审核工作不具有约束性。
商报记者 刘泽先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