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霉素V每盒最高零售价格调整至5.2 元,阿莫西林胶囊每盒4.2元,维C银翘片每盒调整至6.4元……9月1日开始,我省326种药品增补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将全面调整。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此次调整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大多是常用药品,包括:青霉素V、氯唑西林、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氨苄、头孢米诺、庆大霉素、氯霉素、红霉素、诺氟沙星、司帕沙星、酮康唑、阿司匹林、布洛芬、维生素B6、维生素C、维生素D2、复合维生素B、复方甘草等271种西药;维C银翘片、黄连上清胶囊、藿香正气丸、银黄片、枫蓼肠胃康颗粒、止咳丸、强力枇杷露、蜜炼川贝枇杷膏、复方阿胶浆、安神补心丸、妇科千金片、花红片、麝珠明目滴眼液、通窍鼻炎片、伤科跌打片、通络祛痛膏、正骨水等52种中成药;独一味胶囊、消痛贴膏、扎冲十三味丸等3种民族药。
省物价部门要求,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零售包装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拆零出售给患者时,应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营利性医疗机构、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药店销售相关药品,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按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价格相衔接的原则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自主降价销售。